施工配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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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9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筑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为配合甲方进行设备安装提供了脚手架及墙面、楼地面开洞等等协调服务,在计算施工配合费时,其计费基数中是否应包括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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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施工索赔费用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人工费,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包括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误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第二,材料费,包括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部分、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第三,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误工费。
第四,分包费用,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第五,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第六,利息,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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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通过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工程质量与侵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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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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