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从事贸易工作,只是签订了正常的劳动合同,之后离职公司并未签订保密协议和竟业协议,朋友去了另一家性质类似的公司继续做业务,做的客户虽然还是和原先公司是一个客户,但是拿到订单的渠道不一致,不是公司原先客人的渠道拿到的,而是这个客人的办事处给的订单,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原公司是否会起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这个客户也和很多供货商合作的,之前公司也只是其中一个而已,请相关律师帮忙分析下,原公司并未签订任何保密协议,当然也没有补偿款了,这样我的朋友算不算触犯法律呢,谢谢啊 有人说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想补充问下我朋友那没有签订保密协议和竟业协议,也没任何补偿,原公司有理由起诉或者仲裁吗,谢谢您的回答,起诉或者仲裁是不是有个2年的时效性啊. 客人的业务现在全权委托给了一个中间人,我朋友是在中间人那拿到的单子,原单位的单子是直接从客人那里拿到的订单,渠道不一样,是不是这个客人的订单我朋友现在就不能做了呢只因为原先单位做过这个客人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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