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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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9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的地在2011年4月1日被村委会收回说是有个工厂占用,但两年了还没有动工请问能不能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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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矛盾,第59条说将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作建设用地,是说对于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来说,土地不仅可以作农业用途(耕地、园地、林地等),还可以作为建设用途,包括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也只有这些用途,才能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而且前提是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63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就与地59条不矛盾了,要仔细看看原条款。
还有提醒一下,现在实行的是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不要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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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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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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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9 10:4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补偿你的话可以要求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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