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没有破产但是停产,工人已一年没有发工资,现在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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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0 16: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公司没有破产但是停产,工人已一年没有发工资,现在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还有半年没有到期,2012年6月-12月公司给发几百块生活费,2013年开始没有发过任何费用,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合同2014年1月到期,应该怎么维权,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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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0 16: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单方解除)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均无过错)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不续约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解散)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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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0 16: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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