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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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6-26 13: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月预缴或按季预缴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因此你得问你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你们企业是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每月15日前就得去申报上一月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你们企业是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每季度终了15日内就得去申报上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这个按季不是你们生产了三个月了去申报,而是按照公历的一个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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