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C检验后,发现收货单数量与实物数量不一致,但收货人员说收货时有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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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1-18 11: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是贵重货物,收货时应至少三方在场,一般是供方、物流(仓务)、安全或IQC,三方确认数量或重量并签字。从流程上说,数量问题一般是由物流(仓务)来负责,这个事件由你们IQC发现并提出,主导调查部门应该是物流部及收货员,由他们组织调查,为何收货时数量正确,但是检验后却不一致。更具体的没法说,因为不了解你们公司的具体流程及当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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