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汇算清缴结束,有2011年以前年度多交的所得税20000元,税务局不退税只在以后抵减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2-20 2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计提所得税,分录:借:所得税费用1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2000多交的税金,有两种处理方式:1.冲回借:其他应收款
2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12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2.不做账务处理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方,今后冲抵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