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中,销售建筑物3000万,已预收款2000万,其余款按协议于移交所有权时候结清。那营业额按多少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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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6-18 23: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设你的企业是房地产企业,就以收到的预收款,全额计征营业税。在结算的时候再确认余款计征营业税。假设你的企业是非房地产企业,不知你们当地的政策,如果在广东的话,有如下文件:根据穗地税函【2010】109号“扣除的管理。纳税人从事差额征收营业税经营业务时,按以下原则计算当期计税营业额:1.同一笔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发生的费用在同一纳税期的,其当期计税营业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2.同一笔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发生的费用不在同一纳税期的,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⑴纳税人从事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业务时,在确定实现收入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计税营业额。”所以是减去相应的成本后,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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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8 23: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情况您依据您开票的时间计算税金并上缴。。结转成本的时候按照您收款的时间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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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8 23: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月份应缴营业税:2000*5%=100;3月份不交;4月份缴纳营业税10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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