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修订的《重庆是未成年人保护条列》确定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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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2-6-22 23: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包括没有责任能力的婴幼儿和限制责任能力的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国政府一贯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巨大努力。在家庭保护方面,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同时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在学校保护方面,学校不得歧视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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