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伤人案!报案后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之后就一直不闻不问!多次去找也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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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3-2-22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被伤的不重,公安局一般也不会再管了。因为只有受伤的人达到轻伤,公安局才会对施行伤害的人做出刑事责任的处理。如果你想找打人的人要赔偿额,需要去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关于民事赔偿公安局是不会管的。受伤的人可带着医院或相关医疗机构开具的的诊断报告、费用单据、事件详细经过、证人证词、或其他相关物证等,写份起诉关至事发地所在的法院。索赔额包括:受伤的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具体可查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不管伤人前谁的责任大,只要是一方对一方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就得对受伤的人负责。当然如果你们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也是一个好的方法,如果可行的话。因为赔偿额如果不高,很少一部分,一般又不想通过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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