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及赞助扣除规定是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哪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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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6-15 1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7号)第六条 (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4]3号)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前款所称的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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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5 1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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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5 19: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知识仅供参考:一、捐赠允许税前扣除,但是是受限制的。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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