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是不是正式员工,如果不做也要提前打迟职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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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6-16 2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工作一年以上,视为用工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是正式员工,如果不想做了,也应当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书,但用工单位有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情况时,劳动者有随时提出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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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6 2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1、应当依法签合同。2、员工待遇性质,应当在合同中体现。3、对方与你没有合同,虽然确定了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约束你的理由。4、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报告,证明你懂法、守法。如果你想走就走,对方奈何不得。爱咋地就咋地,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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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6 2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没有临时工一说,只有试用期和正式期了。根据法律,有合同按合同提前3天或30天递交辞职信(合同的辞职约定违法或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最后一项除外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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