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从94年开始就在一家修理厂上班了,但还昨天老板无故辞退他,我们该得到多少劳动补偿呢?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13-3-11 0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常是补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根据实际工时间获得报酬。协商不给的话,就提起劳动仲裁。建议先跟公司谈谈,中国人都以“和”为贵嘛,实在不行了再走提起劳动仲裁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