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财政学的计算题 关于演员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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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2-6-19 09: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劳务报酬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所以计税依据为200000×(1-20%)=160000。2、税率为20%,但是“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所以16万元应税所得应该划分为三段2万、3万(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11万(超过5万元的部分),分别计算为:①20000×20%=4000②30000×20%=6000,然后应纳税额加征五成,6000×50%=3000,3万共计应纳税额9000;汇总计算即30000×30%=9000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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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6-19 09: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纳税额:200000*20%=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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