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2年进厂至今,现因病需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4 15: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病假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4 15: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解除,要求厂里按你工龄给於补偿金呗,跟厂里谈吧。赔偿前提是厂有错误才要给你赔偿,现在你有病,并不是厂的责任,所以没有赔偿给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4 15: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1-24 15: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告诉你,没有赔偿,只有补偿,企业有过错的才可以赔偿,解除合同,按照工龄每一年工龄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的补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