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一网站上的几篇文章发表在了空间上,但我注明了本文的作者与所转载的网站,有没有侵犯别人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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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27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互联网是开放、无限的,如果转载的文章是以公开的方式发在自己的空间,我们就无法控制特定用户来访问你的空间,因此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况,而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是需要付酬的。按照著作权法精神,除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在传播、使用之前都应取得作者的许可(即先许可再传播使用),未经许可而随意转载均属侵权行为。目前,我们看到很多随意转载的现象,同时也没有被追责,主要是大家的版权意识不强、权利人对著作权法知识不熟悉等因素造成。转载时注明作者和出处,迈出了尊重他人作品版权的第一步,但并不是完全尊重了他人版权,要完全尊重他人版权,除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外,都需要预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免费许可外,就意味着付给一定的报酬),取得许可了才能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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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7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应该要看你转载别人的作品的用途,如果只是放在空间欣赏保存的话应该不会侵犯吧,如果你有什么获利的话你再注明什么也是侵犯别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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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7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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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27 11: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你标明了作者及网站,所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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