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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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1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单位上班(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今年6月单位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我调离了原岗位,但工资仍按原岗位发放。(原岗位工资780元,现岗位工资1000多元。)因我不同意拒绝上班。在今年7月15日被单位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旷工7日为由辞退,但单位因拖欠未交失业保险,使我现在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拒不赔偿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做?补充:如果聘请律师的话,大楷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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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带着证明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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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劳动仲裁,律师费用需要按你申请的标的额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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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提起劳动仲裁。具体方案和收费可与绿色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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