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知道我遇到的购房问题是不是属于不可抗拒,可不可让开发商赔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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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19: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07年10月在四川泸州购买了一套小高层商品房,砖混结构,并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于08年7月31日前交房,现在交房的时间已经过了,我和业主门都没有得到房子,找到开发商商谈违约金的问题,开发商推说由于汶川大地震(此次地震对我们泸州一带几乎没有影响,建筑出现问题的几乎没有什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他们停工检查,等待检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导致他们推辞两个月不能如期施工并交房,这种情况下是属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拒绝赔付滞纳金!并说能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停工检查书面通知!(业主至今没有看到),而我觉得这应该属于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开发商应该赔偿,因而产生很大的分歧,所以请高手们指导下,这种情况开发商该按照合同约定陪滞纳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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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其出具证明文件,否则其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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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属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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