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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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19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早上接到朋友的电话,很火大。她08年9月中旬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到09年2月份居然还没有签订合同。催促公司人事经理,总是有各种理由搪塞她。并且说合同还在法律顾问处审核。所以一拖再拖。然后员工也同时听到公司领导和公司CEO分别提醒她要尽快给员工签订合同。在1月份的时候人事部发出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员工签署。但是员工对此制度表示异议。(见下方条款)eg:3.4上班迟到半小时以内,扣工资50元,半小时至1小时,扣工资100元。1小时以上作事假半天处理。3.2员工上下班实行公司OA系统考勤方式。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考勤,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理考勤。如有此类情况,代考勤者和本人均扣除当月工资20%。2.3公司全体员工的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302.4午休时间定为:12:00-12:30当时员工本想提出制度的不合理,结果人事经理说,这些东西没有问题的,我们公司小,这些我到时候都会酌情处理的,并且老板也只是看看。结果就在09年1月22日签署了那份《规章制度确认函》如下:(致人事行政部:确认特此确认:本人已阅读了上海XXXXX技术有限公司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内容完全了解。本人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其他文件的规定(如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对于因公司管理需要或国家新法规对本制度内容的更新,本人会随时留意公司公布的信息,并同样遵守。部门:姓名:签名:日期:)同时人事部在同事再三催促下在2月10日的时候发放劳动合同给员工签订。可是上面却把签订年限和签订合同日期搞错了。所以她就没有签,要求人事更改。在2月11日发放了1月份的员工工资单。大部分人都被相应的规章制度扣除600至2000不等的工资。我朋友迟到7次被扣了350元,2次手机打卡被扣了700元/次,一共1400.总额扣除了1750.她不服,因为确认函是1/22日签署的,却从1/1日开始执行了。她去投诉人事经理,公司说制度既然订制了就必须执行,驳回她的投诉。但是劳动合同未签订,确实是人事经理的错误,我们会建议她辞职的。结果人事经理不接受,并对公司提出,他们如果有异议自己去提交劳动仲裁好了。事情就一直这样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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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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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要看是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申请仲裁是你的权利,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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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协商不成可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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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未签合同期间从08年10月中旬到签订合同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关于规章制度里面的内容虽然有签字,但是根据你的陈述,在制定程序上存在违法情形,可提出无效,要求赔偿罚款,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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