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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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1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父亲突然去世了,他有一同居十年女友,是他亲姑姑的女儿,两年前我父亲买了房,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在女方家里借了四万元(有借据),由于父亲去世时我不在身边,房产证在她手里,父亲去世前留有遗嘱,她可以住,以后房子留给我,但是现在她家里人要我重新打一份借条,她与我同平担债务,同时要平分房产,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吗?是的话房照我可以自己去办一个吗,写上我的名字?她一直跟我要父亲的身份证,她可以改房照吗?我要继承的话手续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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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你父亲生前的债务可以用遗产先行给付,但是遗嘱即以写明产权归属,他们无权要求你进行更改,除非你同意赠与他们,因为你在获得遗产后,即已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房产除你处分外其他人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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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19: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由你继承。
债务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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