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与男方结婚后福利分了一套房由男方出资(双方都有子女,男方与前妻离婚后有一女住在一起当时已成年),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但因工作原因我母亲未与男方长期住在一起,可是也常回去或男方上来.几年后男方忽然生病需开刀我母亲就辞职了并与男方住在一起.几月后那套房屋要拆迁他们选择了要钱,然后用拆迁的钱另外买了套房子另外还余6万现金,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男方突然要将房子过户到他女儿名下我母亲不同意并发生了争执,由于男方坚持最终过到他女儿名下(房产证现未办下来).现我母亲想与男方离婚,请问我母亲可要求分得房产和余下的现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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