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让我们签订劳动合同,里面很多扣款的项目,培训一次200元,服务期必须满三年或者一年,是根据培训费用决定,简单的公司内部制度培训也算,如果合同期不到,需要扣除200元,而且公司经常组织一些不管用培训,工资还不按时发放,拖好几个月,想辞职走人基本拿不到钱,签订合同不让看,必须签,而且合同只有一份公司保留,个人不给,可能大家的建议让我走人,现在不好找工作,辞职没饭吃,暂时我还不能离开,离开几个月的工资没了,我想这几个月好好找工作,暂时不辞值,我想问问如果签了这样的合同是不是合法地.公司扣留一个月的工资,做为纪律保证金是不是合法地?真的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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