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是2008年初受的工伤鉴定为八级,后由于治疗用激素药物导致双侧股骨头坏死。经劳动局伤愈病鉴定有因果关系,今年出又做了伤残鉴定7月7日下来结果鉴定为五级伤残,我的问题是:1、要是解除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相应赔偿?2、我这病后期还要治疗要是解除合同能否等到后期治疗费用?3、在工伤条例三十四条规定我要是无法承受单位安排的工作上不了班,我会有什么样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建议你不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3、如果你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你们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你的后续治疗待遇和你之前刚发生工伤享受的治疗待遇是一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0: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罗律师的解答。1、按照法律规定单位无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你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62个月的一次性赔偿。3、后续治疗费也应该给你赔偿的。4、即使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在家休息,单位也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只能给你按70%开工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