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第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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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已婚有一女,丈夫不肯养欲把女儿抛弃,我打工养活女儿;后结识A男,他要我离婚,娶我为妻并抚养女儿,他帮我写离婚起诉书,成功离婚取得女儿抚养权;我们同居于家乡,我怀上他儿子催他登记结婚,他一直找借口说以后补办,我要做人流被他禁止,事情拖到儿子出世,我不断逼他登记,后无意中得知他已结婚有两子一女,他还不断哄骗我,先说已经离婚了那是前妻,后又改口说自己对老婆没感情快要离婚了!A男先回深圳搞离婚,后接我和儿女去深圳,路上我得知他还没离婚与他大吵,他说以后一定离;到深圳,他老婆更疯,要我不计较名分一起过,她要帮她老公“排忧解难”!我没工作外家又穷,带着一对儿女骑虎难下做了第三者。我不断地逼他离婚,或者我离开。半年A男就变了,他到远方开厂一年回几次,常有家庭暴力,时时要追生活费学费,事情至今有16年,我坚持要解决这复习的关系,但他既不离婚又不放我走,不让我工作,我为生活费受尽侮辱和暴力想结束这种生活,但他拿儿女的前途威胁我,要是我把事情闹大了就不给生活费不让儿女读书。我是第三者总觉自己理亏又不懂法律,以法律的角度我有做错吗?A男侵害了我什么权益我该如何维权?我可以帮儿女争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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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的儿女的抚养费,而且你也可以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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