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人没有使用过,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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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家有处房产(有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土地使用权上写了父母和大伯的名字,房产证写的是父母的.购买的地和房子全是由父母出资出力建的.大伯家从没来建过.建房留有收据.2007年时房子征地被拆迁,当时父母没有留多心眼,虽然大伯家没有出钱出力建过房,拆迁协议上还让他儿子签了字(大伯已过世).之后拆迁办按房屋占地面积补偿在别的地方,给了三个地基由我们自己重建.现在大伯儿子要其中一块面积.并且一分钱也不给,说是政府给他的,我们不同意就强建.我们想告他,按现法律不知道有多少胜算.请专家支招.土地权人没有使用过,可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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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使用权上写了父母和大伯的名字”,说明你大伯也是土地使用权证的共有人,那么,“现在大伯儿子要其中一块面积”应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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