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方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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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于2008年12月31日出差发生车祸,后被成都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9年12月,通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鉴定为7级伤残。2010年7月,取出了体内钢针,随后向单位要求解决。因为我们当时在达州市出差,车上有3个人(含我本人)是在成都社保局缴纳的社保,另外两个在达州社保局缴纳。在成都购买社保的三人早已治疗完毕,达州的2位同事还在治疗中。单位对我提出解决的回答是:1、社保局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调解书一直没有拿下来。2、还有2位同事在治疗中,等一起解决。3、车辆保险公司要等所有人治疗结束后才解决。现在马上就2年了,单位这种说话对吗?我应该怎么办呢?另外,我每个月的收入是工资1400元+补助600元,解决是按照什么基数计算赔偿额度?(是我的工资还是成都市哪一年的职工平均收入?)各位律师朋友,我已经没有方向了,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相对完整的回复,非常感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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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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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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