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责任认定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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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0: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朋友的父亲五十多岁,在新乡获嘉县居住十来年,但是是农村户口,平时在获嘉县打零工。我朋友已工作,他妹妹今年大一,他母亲50多岁,无需要赡养的老人。2010年11月15日他父亲出交通事故,抢救四天无效后死亡,医药费花了2W,对方是一私人小货车,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当时情况是我朋友的父亲自西向东骑电动车,在省道十字路口向南斜插马路转弯(即由西北角像东南角)对方车辆是由东至西行驶。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来,请问责任划分应该怎么划分?我朋友能要求多少钱的赔偿?是否能要求按照城镇人口赔偿?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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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事故责任书划分责任。
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可以依据城镇人口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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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0: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交警认定,农村户口,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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