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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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律师先生你好,本人是扬州宝应人,我们家与1993年从宝应的一个乡镇迁到现在的这个乡(现在是宝应经济开发区),当时我们家是三口人(母亲,弟弟和我),当时迁到这里,村里分给了我们家宅基地和责任地(当是种地是要缴税费的),村干部当时跟我们说,我们跟其他村民一样,享受义务村里的各种待遇,我们也一直尽着村民的义务,村里的各种费用和义务工我们家一项也不少。现在我和我弟弟都成家,都各自有了家庭,也正好我们村里现在拆迁,其中不少烦心事就跟着来了,村里的人说我们家是后迁来了,不能跟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村里的待遇了,人家哥俩都分二个宅基地,我们家只能分一个(村里所有弟兄都是一人一个),土地租用费我们家只能给我们先迁来的,我老婆孩子和我弟媳和侄女没有(别人家全都有),请问我们能怎么讨回我们的说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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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做不合法,如果协商不成,只有起诉村集体要求享有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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