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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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一我于2008年入职一家省外招聘驻地员工。仲裁结果:不支持补交2008年-2010年前的社保请求,原因证明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没工作证、劳动合同、工资表、工作签到表、劳动奖状等有效证据,只有银行工资网银交易清单,但网银交易清单不显示对方账号及户名,电子邮件又不能做有效证明);支持了2010年1月起补交社保的请求,原因是有劳动合同。请问: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或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我与该公司2008-2010前劳动关系的存在其二我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务是主管,可是公司按业务标准给我发放的工资请问:与该公司无纠纷自动离职的同事的证词是否有法律效应?或有什么方法可以要回差额工资祝大家兔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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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合法取得的东西都可以做证据,只是证明力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裁决不服可尽快向法院起诉,尽量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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