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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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人生前留下一套住房。老人有1个儿子A三个女儿BCD。均赡养过老人。其中儿子以每月给生活补贴为主,三个女儿均轮流伺候。老人死后不久,不料老人唯一的儿子A也意外身亡,留下媳妇E和孙子。之后,媳妇E认为生前A一直给钱给老人,况且农村普遍认为,老人的住房自古都是儿子继承,儿子没有,孙在继承,其他三个女儿无权继承。在老人的儿子A死后不久,媳妇E就私下将老人住房低价(1万)卖给女儿B,之后B又高价(10万)转卖给其他人G.老人的女儿CD当时均不知道此事。在知道后,认为被EB合伙欺骗糊弄了,侵害了他们的合法继承权,要求B取消和G的买卖,取得相应的权益,请问是否合理?如果CD上诉,是上诉E,还是B,G?如果CD要求B赔偿所得10万的三份之一,是否合理?请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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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起诉E,要求其支付自己应该继承份额的价款。有条件的话可以请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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