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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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11年1月末我因生病请病假,医院开的假条已有同事代交到主管那里。公司以我未能亲自请假为理由算我矿工3天。我一月分的工资只计算了19天的。我到现在还没有去上班也还没办离职。我门公司有年终奖【2010年】是2011年2月2日发的,如果我现在办离职我的工资和奖金都能拿到吗?我。1月份矿工3天2月到现在还没有上班算不算严重过失啊。医院开的家调是7天的。有没有很有说服力的说辞告诉我一些。本人经验很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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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的工资应当发给你,但是奖金是否应该发,要看你公司的规定。
2、旷工3天,2月至今没上班,如果没有正常请假手续的话,你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约。你应当尽快到公司请假,如果你现在离职,是没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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