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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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2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试用期30天以内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不可以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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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试用期中,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在如下法定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说明理由,劳动者不服可以申请仲裁。这些法定情形如下:
第一、过失性辞退
(一)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非过失性辞退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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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是立即解除的情形的,但要提供有关证据证明;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方可解除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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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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