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19 2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有个案例想请您在有空的时候给我分析一下:甲所在的国企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有自建房的就可以优惠地买一套房。但甲所在国企规定,以前已经购买过企业里的优惠房的就不能再买了。因为甲去年已经买了一套,所以自己觉得买不了,未与妻子乙商议,就把购房的权利让给了他的哥哥丙。丙最终购得了一套房子。乙知晓后,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丙索要补偿,但丙以甲赠与而拒绝。乙又知:丙以前也已经购买了企业里的优惠房,这次是通过和丙妻的“假离婚”而骗得企业里的房子。问题:1现在丙已经和乙签订的补偿2万元的协议,且已经付了1万元,但乙觉的太少,因为那个房价值20多万。。。乙是否还有可能要回房子???2协议有约定,就是如果乙再向丙要房号,就要赔偿30万元。假如乙觉得自己很亏,就把事情告诉了企业,企业把丙取得的房子收回,那么请问丙能否用协议告诉乙违约???很感谢师兄在百忙之中的回答,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解除协议争取合法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乙的主张在实务中很难得到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乙的主张在实务中很难得到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