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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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1972出生于A村,1993年结婚农业户口迁往B村,2009年离婚户口迁回A村。目前A村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权。这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不给社员登记。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三章社员  第十七条户籍在本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遵守村经济合作社章程的农村居民,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  (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经济合作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应当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初级士官;  (二)全日制大、中专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被判处徒刑的服刑人员;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章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除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以外的人员,履行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义务,经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可以成为本社社员或者保留本社社员资格。我符合第十七条一、六项的规定。又据 第九条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经济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我向镇政府提出要求依法处理。她网上答复:1、你因婚姻关系取得过B村社员资格,现离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其A村的社员资格并不能自然取得,应经A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2、因A村和所在村民组一直不认可你的社员资格,根据省农业厅文件精神,你的社员资格应在此次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后由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我觉得她的指导意见违法。依据是我符合第十七条1、6项不需要表决通过。问她是乱作为吗?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吗?,网上的答复可以作为证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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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回复可以做为证据,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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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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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镇政府仅仅是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网上的答复不能认定镇政府直接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直接所在村侵犯集体成员权利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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