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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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驾驶大客车,车速50码,正常行驶,突然行人从马路中间的隔离花坛岛窜出,横穿马路,结果被撞死。司机没有酒驾,没有超载,没有逃逸,更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司机负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司机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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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事故认定书收到几天了,如果收到3天内不服可以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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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依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针对你所说的实际情况,要赶紧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核。错过此环节,后果非常严重。此阶段赶紧要委托律师,毕竟律师是专业人士。
据我处理的经验,情况远比你描述的要复杂,如果是发生在南京,南京的交警是不会随便乱定的,因为区县一级的事故认定书一旦被上一级机关改正,是要严重影响区县一级交警部门的工资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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