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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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您好,我的朋友前年购买了一栋房子,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他想出售,而我想购入。在办理房产证方面,我们到房产局咨询,由于该房在购买时签订的购房合同和发票上面写的都是我朋友的姓名,如果我要求过户,那么必须要先以我朋友的名字办理房产证,等他的房产证办理下来以后,才能再过户到我的名下,以我的名字重新再办理一次房产证。如此以来,我们感觉有些麻烦,并且比较浪费。请问针对此问题法律、成效方面有没有更经济的规定和办法?另外,如果没有更方便的其他办法,(由于我和朋友关系很友好)我们计划我和朋友之间自己签订一个协议,意思就是:我们现在仅仅只办理我朋友的房产证,而我把房子购入之后,朋友的房产证一并归我拥有,我们再签订一个协议,证明房子的拥有权归我,我不再办理房产证。请问,我们之间的这个协议有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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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协议有效,风险很大。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合同,控制风险。具体,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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