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19号我在广东顺德保利百合花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算异地购房,我人在广州上班),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交了30%的首付款。也与保利地产公司开发商所联系的银行办理了申请贷款的一切手续并交了全部证明材料,(中间因为春节,所以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可以晚一点时间,办的时候应该是三月6号左右)经过了半个来月后银行方面通知我由于国家对异地购房者要提供在顺德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而我人在广州上班,所有的社保,纳税证明全是广州的。当时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帮我不知从哪弄了个假的,交给银行。)银行方面查出是假的,所以贷款办不了,现在我与顺德保利百合花园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但是一直不给予答复,说给他们时间,他们与银行方面去沟通,但是一个多月后还是不能解决,说还得等,具体时间也不清楚,开发商采取拖延处理方式,因此我想1:要么银行能帮安排贷款;2:要么不买了(合同中对不能贷下来款没有条款约定),我能否要求开发商退首付款,如何申请,请律师帮忙解答,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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