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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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2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外婆今年76岁,去年12月因腹痛住江苏省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外科治疗,医院诊断肠梗阻,予以对症治疗近一周,症状缓解后出院(外婆没有过手术史,住院期间针对于肠梗阻病因的检查未做过)。今年5月再次出现腹痛症状,再次入院(上述医院),考虑阑尾炎予以手术治疗,术后腹痛有所缓解,术后一周出院(术前检查腹平片提示肠梗阻可能)。出院后不到一周,腹痛加剧,送至太仓中医院就诊,收治入院第二日行剖腹探查,发现结肠脾曲肿瘤,行一期吻合术,术后病理提示结肠恶性肿瘤并有淋巴结的转移,目前还在住院治疗中。这期间我去浏河人民医院借了病理切片,送至上级医院病理科复查了,确实为阑尾炎,但是我家属认为这病理切片极有可能不是外婆本人的,想进一步进行DNA检测,所以在此想做一下咨询,我因该到什么机构去做这个检测,这种情况与医院打官司的话,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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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找当地司法机构要求DNA鉴定,但你这种情况不见得是医院的问题的,建议和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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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竟然可以从浏河医院借出病理切片!这个医院管理够可以。
司法鉴定中心可以就该切片做法医物质鉴定。
请向医学专家咨询,若可以获得理论上的支持,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并在此基础上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或不构成,则可以进一步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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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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