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2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开着车子行驶在丰泽路向真林食品城方向,这条路是双向六车道,中间有绿化带,当时我们车速在50码左右,行驶到临麒路与丰泽路的十字路口,这个路口没有信号灯,我驾驶的汽车已经通过十字路口一大半时,在我的左侧来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行驶在临麒路上,这条路是双向4车道,中间是双黄线,当时他的车速很快,我还没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到了我的车头,我已来不及刹车,直接朝对方出租车车头撞去,对方出租车向左打了一把方向,我就撞到出租车前门与后门中间,双方车上人员都受伤。。。。。。交警判决双方同等责任(对方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我们未减速慢行,对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观察疏忽,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考虑到有保险公司,双方都在认定书上签了字。现在出租车上人员起诉到法院,要求我们及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请问:1交警对我们的判决公平吗?若不公平,怎么办?2目前伤者欠医院的医药费,在这次的起诉中,能否让保险公司先垫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或在诉讼中举证推翻。
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但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2-12-19 2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的责任认定是合理的。保险公司通常要根据诉讼判决进行理赔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