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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1: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叫张龙志,生于1971年原属于辛安办事处唐家埠人。1992年,结婚后,由于妻子嫌我出生地不好,故要求我将户口迁入她的户口地,即:辛安办事处东南辛村。为满足她的要求,我随后就将户口迁移到该村。并分到了一块土地。1994年,我的大女儿出生,也同时分了一块土地给她。但不幸的是,在1998年,由于我家庭的矛盾不断升华,且在无法沟通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协议离婚了。1999年,就在东南辛村的第二次土地延包时,却不声不响的把原本属于我的土地收回,并将我列为空户为由,拒绝归还那块原本属于我的土地.(请问王律师,空挂户在法律上可以或不可以享受的待遇究竟有那些?)这件事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带给我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其金额约为20000元。2010年,在我离婚的12个年头后,我找到与我共度人生的伴侣,于是,我再婚了,2010年底,我老婆怀孕,并在2010年6月,生下了我的小女儿,令人气愤的是:生这个孩子之前,无任何人来告诉我,生这个孩子需要办理,或者知悉那些法律事宜,等我的孩子生下来后,他们却带着计生办的人来我家,硬是说我媳妇生这个孩子是违法的。我很纳闷,我合理合法的结婚生子,怎么落得个非法生育的罪名?如果我这个孩子不可以出生,为什么当初无人告诉我,现在又出这么多的事情?难道我这个孩子是多余的吗?是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吗?如果当初,他们告知我这个属于违法,但我没有听从,那么一切罚款,我甘愿承担,但是事实是相反的,这么做,让我们普通小老百姓怎么承受的了?像我们这种平民,这么做对我们来说无非是有口难言的,但是我作为一个父亲,我必须为我刚出生的女儿讨回公道,让她不背的个非法来到世界上的罪名。因此,我本着试试的态度,坚定着法律公平公正的信念,给您来写这封信,因为我心里始终相信,法律的威信,是任何人心中最坚定不移的泰山北斗。请律师指点,期待您的答复!万分感谢!信访人:张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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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在其他地方无地的,空挂户的地不能收回。
孩子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属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要交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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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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