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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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09年12月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说好是按基本工资加提成的方式发工资,10年2月(就是农历过年)基本工资和提成都已经收到。但是10年2月到11年2月,老板只发了基本基本工资,2万多元的提成他就是不肯发(他不认同提成有这么多),两千多元为公司修理东西以及车费也不肯发。老板一直没有和我签过合同。以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结算方式有邮件可以证明。应该报销的费用也有单据留底。当时老板不肯发提成,我就和老板说,不发提成我就把硬盘拿走(硬盘里面有文件资料),但是实际上,我没有把硬盘带%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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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首先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劳动满一个月未签署的,单位要承担责任的,按照你的说法,单位的这种行为肯定不合法,你必须充实手头的证据,找个律师帮你打这个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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