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躺着打电话,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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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你好,我是2011年2月入职现在的单位,计时工资,每小时7.5-8元,每日工作11小时,而我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小时是11.5元,节假日上班和平时一样都是7.5元。每个月当工资时不给工资条,去要也不给,7月26日中午12点半我在单位躺着打电话,被领导拍照,说是我违反公司员工守则,而守则就是霸王条款,公司自己制定的,也没和我们员工说过,下午的时候领导找到我说,要处理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1.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可以得到补偿。2.不给工资条是否合法,听朋友说不给工资条,相当于没发工资。3.公司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拿到补偿。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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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1、公司不应该对你进行开除处理;
2、公司没跟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3、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可以要求补足到最低工资;
4、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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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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