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比较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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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06-6-5 19: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效民事行为:因缺乏生效条件而当然无效,它自绐至终绝对无效。如违背法律基本原则等可撤销民事行为:因欠缺一定生效条件,其是否生效,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属相对有效。如一方有误解的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因欠缺一定生效条件,其是否生效,尚未确定,需在一定期限内经过补证,否则无效。如越权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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