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没有律师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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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好,我在通信电缆厂工作了11年,签合同9年,期间有2年是临时工有2年签的大连泛亚有限公司的合同,之后泛亚破产,也没给补偿,现在签的通信电缆有限公司的合同,工作地点和干的活都没有变化,一直在通信电缆有限公司工作,我想请问一下,要是现在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有多少年的工龄,应该怎样补偿,能补偿多少钱.原先合同都是一年一年签的。最后一次签的是两年,是不是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吗.从6月中旬单位给我调了岗位,工资重新定的,比在原岗位基本工资少了100,奖金差了700多,我现在有点不平衡,我应该怎么做(协商是没有用的)换别的岗位,我上不了夜班,得接送孩子。要是待岗的话,是怎么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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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也就是说既然原来的泛亚没有给你经济补偿你就可以要求连续计算工龄,您的工龄满10年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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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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