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司帮我办理了北京户口,2011年想走,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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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19 2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协议内容如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限签订以下协议:甲方为鼓励乙方与企业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约定乙方的服务期限为8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未满服务期限离职需要交纳违约金,具体规定如下:(1)入职未满三年离开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伍万元;(2)入职三年以上离开公司的,按未完成的服务期限折算缴纳违约金,每少一年缴纳壹万元违约金。乙方的薪资结构按照“基本工资+补贴+长期服务奖金”的模式。长期服务奖金按每月伍佰元计算,由甲方代存,满8年后甲方给乙方一次性发放长期服务奖金肆万捌仟元整。如果乙方服务期未满而中途离职,甲方不予发放长期服务奖金,且代存部分不能冲抵乙方需缴纳的违约金。“基本工资+补贴+长期服务奖金”的薪资结构适用期限为8年,在8年内乙方工资调整不影响此结构模式。满8年后乙方的薪资结构参照甲方其他多数员工的薪资结构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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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办理户口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这样约定是无效的,因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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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违约金条款得不到法律支持,可以要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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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已办理户口为前提,签订此协议应该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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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提出主动离职,提前30日通知单位就可以。离职后,你的户口还会保留,除非你将户口签入自己的房子中,变为家庭户。
离职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如果有需要可以免费来电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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