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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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22-12-19 2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一个小的韩国独资企业上班,因为工资特别低,所以公司招不上来工人,老板只给我们一部分人缴纳的劳动保险,但是就是因为给缴纳的劳动保险,所以老板总是在很多方面对我们很苛刻,比方说工资不给涨,加班时间特别长,基本每月的平时加班时间就要七八十个小时,这七八十个小时还没算上特勤的加班时间,我们签合同的请假不许请,请假必须通过老板签字,我身体不舒服请假,领导不敢签字,说是必须老板签字才行,我写了请假条我就直接走了,然后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是我无辜缺勤,在这个缺勤的问题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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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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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加班虽然是过分了,但你留下请假条就走显然是你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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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请假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在于你应该经过公司批准。因此对于请假这个问题你做的并不合适。但是公司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比如加班时间超过了法定的36个小时等。你要记住,缴纳社保并非是对你们的特别恩赐,这是国家的强制规定,是劳动者所享有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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