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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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22-12-19 22: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                              我父母因为我爷爷奶奶当时有购买单位住房(商品房)的资格,但爷爷奶奶无经济能力购卖时出资购下这房产,爷爷奶奶当时也写了一份声明,声明内容为:因他们二老无力购买此房产把购买权转给我父母,是我父母出资的此房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其他子女无权继承。爷爷奶奶都签了字,但没有按手印和公证,但单位办理房产证是写的爷爷奶奶的名字,土地证是爷爷一人的名字。今年奶奶因病去世,我们家因为生意上资金的周转想把这套空置的房产买掉,根据法律原则我们去改房本的名字,说要先公正,于是发生了意想不到的纠纷,爷爷奶奶共有四个子女,其他二个子女都签下了放弃声明,只有大女儿要求我父母退还她在奶奶的安葬费一万元的份额(她认为她是嫁出的女儿不应该出这个钱)对于这个无理要求,我父母抱着万事以合为贵也答应了,但第二天她签字后又反悔,我想请教一下,爷爷奶奶的这个声明有效吗,受法律保护吗?我们如果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去办理。十分感谢,我静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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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有效,受法律保护
可以起诉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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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答:1、有效,能够证明房屋出资的情况,但不是遗嘱;2、已经签字啦,根据公证文书办理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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