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次受伤能算得上工伤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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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22-12-19 2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受老板派遣到离渭南88公里的工地干活的,就在第三天下午干完活往回走的路上发生了意外导致我左腿骨折。老板说我是他临时雇佣的,这不能算是工伤,拒绝赔偿,我想不明白请律师给我帮忙分析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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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是雇佣关系,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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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机动车事故,就算是工伤,其他意外不属于工伤,与临时雇用的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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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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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是工伤。但不管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老板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事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老板。到底怎么办好,可以与律师商量具体案情,然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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