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及时办理房屋过户一方死亡,另一方应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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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前双方有套夫妻联名的产权房,因为是协议离婚,在协议里男方写清放弃房屋产权人资格,孩子由女方抚养,但还未来得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男方死亡。。。女方拿着协议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却得知不给办理,说除非是法院判的离婚证明才有效方可办理过户。现在男方的兄弟姐妹来要求分割房产说他们的父亲有份,但他们的父母也已过世,请问在这套房子里他们的兄弟姐妹有遗产继承的份吗?女方现在应该这么做?谢谢律师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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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诉讼确权,如果男方父母在男方前去世,他的兄弟姊妹没有继承权,你的孩子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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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权。然后去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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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房屋归你所有,为了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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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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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起诉房管局,要求其办理过户手续。若协议真实且已领离婚证,则其父亲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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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案件中,男方的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你的产权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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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离婚协议不等于无权变更凭证。因此,本案中的房产仍未双方共有,又因为双方事实已经离婚,属于男方的房产前妻不能继承,男方的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的权利。比如其父母,其子女,假如其父母子女皆无的话,则在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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