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是否等于认同,放弃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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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22-12-19 22: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发商延期10个半月交房,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要拿钥匙就要在《交房费用一览表》上签字,其中所列出的“延期赔偿金”只有合同规定违约金的30%,如果签字是否等于放弃追讨剩余违约金的权利?有没有办法先收房再追讨?如果到法院起诉,会不会拖延很长时间?会不会赢了官司,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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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22-12-19 22: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1.因在交房费用一览表中,开发商已经将交房延期赔偿金列明,就是希望你在急于拿钥匙的过程中,规避赔偿问题以期业主谅解,签字后也就是对延期交房问题达成了谅解。
2.交钥匙是开发商的义务,也是你的权利,他不给你钥匙延期交房的损失扩大由开发商承担
3.起诉到法院是有一定的诉累的,一审二审审快了也要小半年的时间。
4.执行难是中国法治环境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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